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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蓄險當然不只有存款的功能

向前幾篇舉的列子來講,如果六年期到期後

也可以選擇繼續存放,其利率會一年一年遞增

最重要的還有

如果在六年期間內,存款人或被保險人身亡,這樣算不算是違約呢

如果你只是一般的定存,那就是違約了

在失去親人的情況下,連存款都要損失了

但是如果是儲蓄險

情況就大大不同了

假設被保險人在第2年身亡,

其可獲得保額之兩倍左右,

第3年身亡,約可獲得保額之3倍左右

當初10/22日的儲蓄險六年期為 保額8萬 年繳34,464元

如第二年身亡,其保單受益人可獲得約16萬的保障

由此,可明顯看出,定期存款跟儲蓄險的差異了

 

儲蓄險就是多了一份保障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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