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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蓄險當然不只有存款的功能
向前幾篇舉的列子來講,如果六年期到期後
也可以選擇繼續存放,其利率會一年一年遞增
最重要的還有
如果在六年期間內,存款人或被保險人身亡,這樣算不算是違約呢
如果你只是一般的定存,那就是違約了,
在失去親人的情況下,連存款都要損失了
但是如果是儲蓄險
情況就大大不同了
假設被保險人在第2年身亡,
其可獲得保額之兩倍左右,
第3年身亡,約可獲得保額之3倍左右
當初10/22日的儲蓄險六年期為 保額8萬 年繳34,464元
如第二年身亡,其保單受益人可獲得約16萬的保障
由此,可明顯看出,定期存款跟儲蓄險的差異了
儲蓄險就是多了一份保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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